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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張文襄公粤省購辦機器試鑄銀銅錢全案 [打印本页]
作者: 地鑫泉 时间: 2012-1-10 22:44
标题: 張文襄公粤省購辦機器試鑄銀銅錢全案
藩憲札委
爲札委事,案照廣東省購辦機器試鑄制錢,當經詳奉督憲具摺奏明,並飭委候選知府蔡錫勇、江蘇候補知縣薛培榕等勘定建廠地基,估工監造在案。查錢局創辦伊始,所有籌劃開廠規模,核計物料成本,招募華洋工匠,參考銅鉛成色價脚,講求採辦鎔練之法,及稽查支發轉運,考察在局員役各項事宜,均關緊要,亟應遴派爲守兼優曉暢圜法之員,提調局務,考核籌計,隨時稟商本司覆核。轉詳督、撫憲核示,遵照其建造廠屋、安設鍋爐汽機,如有應行改造之處,均應由該員等隨時會同蔡守等妥商稟辦。兹查有署廣糧通判候補同知吳景萱,穩練精詳,堪以委充錢局提調,奏調差委貴州知縣指改廣東試用同知王秉恩,综核謹嚴,堪以委充錢局副提調。除詳報兩院憲外,合就札委。札到,該員即便遵照會同廣糧通判,將現在購辦機器試鑄制錢各項事宜悉心籌議,及時舉辦,稟報核奪,勿負委任,切切。此札。
作者: 地鑫泉 时间: 2012-1-10 22:44
藩憲札飭
爲飭遵事,光緖十三年閏四月二十九日,奉兩廣部堂張札開,照得廣東奏明購辦機器試造制錢,業將先後奉到諭旨恭錄咨行,飭司妥議詳請覆奏,並飭匯銀兩電,咨出使英國大臣劉定購機器訂立合同,各在案兹准。劉大臣函送清摺一扣並准。咨稱光緖十二年十月初六、 十一月初十等日,接准貴督部堂電,示英國有鑄銅錢、銀錢機器,望查詢速示等因,當經本大臣詳細查明,開具清摺並機器各圖,縷晰函覆。嗣於本年二月二十六日准貴部堂宥電:鑄銅 錢兼鑄銀錢機器,一切件數、價值、日期,均照來函定購,請即定立合同,能再速尤妙。又於三月二十一日准效電:今日由匯豐匯銀八萬兩,合一萬六千九百六十二鎊十八先令十本士,祈 速定示覆,各等因,准此。業經將收到匯款及此次定銀尚不数五百三十八鎊,即請速匯電覆在案。查英國製造鑄錢機器之喜敦廠在博明岡地方,迭經本大臣派員前往查詢機器各件並議交運兌價各事。而該廠以英國定購章程,必須請一大銀行擔承作保,按期付價,以免曰後遲誤及翻悔情事,又經本大臣商懇英國倫敦匯豐銀行擔承作保,現與喜敦廠主議明,定購每 曰鑄造銅錢二百六十萬個並兼鑄銀錢十萬個機器全副,共計實價英金五萬二千五百鎊。其機器製成,分爲三批交運,自訂立合同畫押付給定價之日爲始,按西曆扣足七個月,交運第 一批;再遲五個月扣足十二個月之期,交運第二批;再遲六個月扣足十八個月之期,交運第三批。按期一律交清不得逾限。其價銀亦分三期給付,每次按價三份之一,計付英金一萬 七千五百鎊。第一期於訂立合同畫押之日兌付,作爲定價。第二期於該廠交第二批機器時兌付,第三期於該廠第三批交清機器時兌付。所有由英運往中國輪船水脚及保險等費,又鐫刻銅錢銀錢、母模子模工貲不在價值之内,均由中國另行付給。兹於光緖十三年四月初三日,本大臣在倫敦使署與喜敦廠廠主訂立合同,照樣繕寫華洋文各三分,附開機器清單,面同畫押蓋印。比由本大臣於使署經費款内挪墊英金五百三十六鎊一先令二本士,凑成定價英金一萬七千五百鎊,交該廠兌收,取具洋文收據備案。嗣於四月初八日,准貴督部堂陽電,續匯到英金五百三十八鎊,當即如數兌收歸墊,尚餘英金十八先令十本士,存備雜項之用。除將華洋文合同各兩份暨機器清單由使署與喜敦廠分執外,並有華洋文合同各一份暨機器清單,相應備文咨送,請煩查照見覆等因。計咨送定購機器華文合同、機器清單各一件,洋文合同、清單各一份到本部堂,准此。查摺開訂立合同後應辦事宜最爲切要,亟應查照速議舉辦。所有華洋合同及機器清單等件,應即札發該司備案。除分别咨行外,合亟札飭札司,即便遵照。查照粘抄妥,速籌議詳辦,毋稍稽延。計粘單一紙,并發華文合同清單各一件、洋文合同清單各一份等因奉此。合就札飭札到該員,即便查照粘抄事理,迅速妥議稟覆,以憑詳辦,毋稍稽延,切速。此札。
計粘單一紙,又照抄華文合同清單共一紙。
作者: 地鑫泉 时间: 2012-1-10 22:44
抄函
敬肅者,自迭奉宥效電示,並承匯寄英金一萬六千九百六十二鎊十八先令十本士,屬將鑄銅錢兼鑄銀錢機器速即定購。遵與英國喜敦廠訂立合同,於四月初三日面同畫押,兌付定價,飭其趕即製造。四月初八日,又奉陽電續匯英金五百三十八鎊,業已如數查收,核計兩次匯到之款,除兌付定價一萬七千五百鎊外,尚餘英金十八先令十本士,擬即存備雜項之用。 兹將華洋文合同各一分暨機器清單,備具公牘,咨呈冰案。查此種機器以較準砝碼暨銀銅錢輕重大小、兩面花紋字樣爲最要之件,務乞鈞處迅賜核定寄示,以憑飭發該廠照式製辦。至所用之火磚、泥罐、鋼料,亦爲廠中必需之件,如在英購辦,似應早爲定購。其洋匠四名僱定,起程亦須付給路費及輪船火車各價。此外尚有刻模工貲,并機器由英運華水脚保險等費,均須預爲籌寄,以備隨時給付。兹將應辦各事開具清摺一扣附呈,即乞鑒核賜示。
作者: 地鑫泉 时间: 2012-1-10 22:45
抄摺
兹將定購鑄造銅錢銀錢機器訂立合同後應辦各事宜清摺呈核。計開:一、鑄錢機器,内有應用之大小天平,均應以中國兩數较準。查中國天平所用之砝碼,有庫平、漕平之分,此項應用何等平,必須在粵較定實在分兩,以爲準則。務請鈞處迅賜核定。 速寄五十兩重極準之大砝碼一塊到英,以便飭發該廠照辦。
一、銀圓銅錢輕重分兩大小式樣,應請鈞處核定極準之數示悉,以便飭令該廠照辦。 一、大銀圓及五角、二角、一角之小銀錢,兩面字樣花紋暨鲖錢兩面清漢文,務請鈞處迅賜核定,飭各繪一放大極精之圖寄英,以便飭發該廠照式鐫刻鋼模。
一、砌造火爐烟囱所用火磚,又鎔銀鎔銅所用大泥罐,如須在英國購辦,即應先行定數,早向窑廠定燒,免致遲誤。又製造鋼模所用之鋼,亦須在英國製鋼廠購辦。務請鈞處迅賜示悉。
一、洋匠四名,應在英先期僱定,俾得隨同第一批機器到粤,料理安配機器鑄造等事務。請鈞處核示以便照辦。至該洋匠由英起程赴粤所需路費及船價火車費等項銀兩,並乞早曰匯寄,以便届時給發。
一、火磚、泥罐、鋼料如在英國購辦,即須付給價值。又該廠鐫刻子母模須另付工貲,又機器由英運華輪船水脚暨保險費,並機器造成時請官錢局派員查驗等費,應請鈞處酌數先行匯寄英金數千鎊,以便分别定辦,事竣,將支用各數開單咨明。
一、查原繪建廠圖式,内層廠屋專爲造銀錢之用,原擬安設鎔銀爐十二座,今細加考核,須增設鎔爐六座,即將外層之鎔銅爐六十座内匀出六座安設内層廠屋以爲鎔銀之用。又於鑽銀圓廠内添購汽機鍋鑪一座,須將内層之廠屋略爲更改。現令該廠趕將内層廠屋再繪圖一分,俟繪成即行寄呈。至所添汽機鍋鑪一座,已與該廠議明,即在五萬二千五百鎊價内,不另增價。
一、英局鑄造銅錢,查係購辦澳大利亞所座之上淨紫銅。铜質既佳,價較日本稍廉,如由粤徑向該處購辦,更爲便捷。
作者: 地鑫泉 时间: 2012-1-10 22:45
購辦機器訂立事款合同
大清欽差出使大臣劉代兩廣總督部堂張在英國倫敦與博明岡之喜敦廠定購鑄造銅錢兼鑄銀錢機器全副,面同訂立合同議明各條款,開列於後(所立合同照樣鈔録三份)
第一條,喜敦廠承辦鑄造銅錢銀錢機器全副,議明係照頂好新式,每日做工十點鐘,能造銀錢十萬個,銅錢二百六十萬個。其銀錢可造四種,最大者重七錢四分,次五角,次二角,再次一角。銅錢係照中國錢式鑄造。
第二條,此項銹錢機器有鍋鑪汽笛及各種機器倶全,其件數式樣另開清單附於合同之後。議明每日所鑄錢數不致短少,其鑽銀錢大號機器與官局同式,鑽銅錢小號機器與喜敦廠 同式。所有由汽爐傳力到各機器内之器具,及各種機器所用零星什物一切俱全。惟砌造火爐所用之火磚,鎔化銀銅所用之泥罐,製模所用之鋼,以及鐫刻銀錢銅錢、母模子模工貲,均不在原訂價值之内。
第三條,全副機器議明分爲三期交貨,自立合同畫押付給定價之日起,扣足七箇月之内,造成第一批,每日能造銅錢四十萬箇,機器自喜敦廠起程包運上船。再遲五箇月,係扣足 十二箇月之内,造成第二批,每日能造大銀錢五萬箇及銅錢五十五萬箇,機器自廠起程包運 上船。再遲六箇月,係扣足十八箇月之内,造成第三批,每日能造銅錢一百六十五萬箇,大銀錢五萬箇,機器自廠起程,全數包運上船。統計前後共三批,合成鑄錢二百七十萬箇之數。 至於機器上船之地埠,或在英國倫敦,或在利文浦,悉請欽差大臣劉指示遵行。
第四條,製造機器時,中國可派員到廠隨時察看,喜敦廠應照别國定購機器派員監工之,例帶領查看。將來機器造成未經裝箱之前,可請英國倫敦官錢局派員查驗,或在英另選熟悉 機器之人查驗。如驗明工料式樣與原議不符有應改應换之處,喜敦廠即照改换。倘查驗之人有格外挑剔情事,喜敦廠不允,即由欽差大臣劉與喜敦廠在英另公請一公正熟悉之人復行看驗。究竟應否改换,斷定之時,喜敦廠即照辦無辭。所有派員察看查驗一切經费,均由中國自行付給。
第五條,此項機器全副,議明實在價值毫無折扣,共計英金伍萬二千五百鎊,所有由廠運送到船之路費、箱價及裝箱費均在價值之内。至運往中國輪船、水脚、保險等费,由中國付給。其機器價分三期兌付,第一次於訂立合同畫押之日,先付價三分之一,計英金一萬七千五百鎊;第二次於滿西曆十二箇月之内,送第二批機器到船時,再付價三分之一,計英金一萬七千五百鎊;第三次於滿西曆十八箇月之内,將機器全數運送上船之日,找付價三分之一,計英金一萬七千五百鎊。
第六條,訂立合同之日,應照英國章程,請一大銀行擔承作保,按期付價,以免日後遲誤及有翻悔之事。今欽差大臣劉與英國倫敦匯豐銀行言明作保,將第二、三次應付之價,按喜 敦廠運送第二、三批機器上船之日照數兌付。至第一、二、三批機器到船,另由喜敦廠代爲墊付。輪船運往中國水脚及保險銀兩,俟喜敦廠將提貨單、保險單及保險憑據交到,即由匯豐銀行照付,不致遲誤。
第七條,喜敦廠如不按期交貨,即按第一、二、三批所定之期限計算,每遲一禮拜喜敦廠認罰英金二拾鎊。倘遲延之故係因工匠把持停工,或機器已經造成,驗明裝箱,須等候輪船,或因别項事故,實非廠主所能爲力者,查明確據,可免議罰。
中光緖十三年四月初三曰
作者: 地鑫泉 时间: 2012-1-10 22:46
跋
張文襄公文章勳業,彪炳一代,平生以網羅人才,厲行新政,力圖自强爲己任。先公諱祖詢,辛卯科優貢,壬辰朝考一等一名,以知縣用,分發江西。旋丁外艱,回籍。至光緒三十二年丙午,應文襄 之招,改省湖北,知通城縣。丁未正月,奉派赴日本考察政治經濟,半載而歸,成報告書四巨帙,上之文襄,亟蒙賞譽。連促赴省,而於七月杪暴病不禄,年僅强仕。文襄爲之哀悼,痛失一良才也。若在粤購機鑄錢,特爲政績中之一端。按其通盤規畫,原欲於廣州設局稍著成效後,以次設局於瀘州各處,取雲貴四川之銅铅,以爲原料。興礦務,塞漏卮,盡地利,裕民用,藎謀碩畫,雖未克一一實施,而開各省風氣之先,驅外幣在華之奪主,奠國幣統一之基礎,使數千年之方孔制錢,十餘省之秤量銀塊,一旦革故鼎新,焕然改觀,功效卓著,亦足欽矣。
作者: 地鑫泉 时间: 2012-1-10 22:46
廣東濱海之區,西力東漸,首當其衝。外商挾其銀幣,購我特産。我國商民,則以其物衡色齊便於交易,多樂用之。曾不數 年,蔓延各地。甚有以每七錢二分之 洋銀,换取我生銀七八錢以上者,流巵無底。道光間,廷臣有請禁之者。粤督鄧廷楨奏稱外洋錢流布已久,一旦 驟行禁止,勢有所不能。公孫羣碧年伯 輯公奏稿欲梓未果而亂作。奏入,諭斥之。 林則徐奏請自行鼓鑄銀元,經部議駁。至光緒十三年正月,張之洞始得奏可。乃於是年四月,電駐英公使劉瑞芬,向 喜敦廠定購機器,擇地大東門外黄華塘,建築場所。册報購機及運載保險 等費三十一萬五千餘兩,購地及建築 費一十四萬六千餘兩。以蔡錫勇、薛培榕爲監修工程員。於光緒十三年七月興工,十五年二月竣工,顔曰“廣東錢局”。規模仿英國喜敦廠式而變通之。局成,以藩司爲督辦,設提調坐辦以佐之,下置文案委員,並雇英匠四名。十五年四月二十六日,開爐試鑄制錢,每枚重量一錢,面鐫“光緒通寳”四字,背穿上下鐫“庫平並行一錢直行”四字,左右鐫漢滿文“廣”字各一。成色銅六鉛四。於八月初三日開始行用。此爲我國以機器鑄造制錢之始,今其錢存世尚多。又有大錢二等,文曰“光緒 重寳”,背穿上下“當十"、“當五” 二種,圖見本誌第十九期“出品門”。左右皆滿文“寳廣” 二字, 蓋亦其時試鑄而未經流行者。
作者: 地鑫泉 时间: 2012-1-10 22:46
試鑄制錢,僅以整齊國内之錢法,不得不兼鑄銀元以杜外洋之流巵也。故於錢局内附設銀廠,原欲與制錢同時並鑄,爲部議所梗,往返磋商,始於光緒十六年四月初二日開鑄。在 洋款項下提銀十萬兩爲鑄本,每元重漕平七錢三分,今擬每元加重一分五釐,並用漢、洋文, 以便與外洋交易,支放各種餉需官項,與徵收釐捐、鹽課、雜税及粤省洋關税項向取洋銀者, 均與洋銀同用。銀元計分五種,面鑄“光緒元寳”,中心滿文合璧,週遭環以英文KWANG-TUNG PROVINCE. 7 MACE AND 2 CANDAREENS,背鑄絞龍國徽。背鑄絞龍國徽。上曰“廣東省造”,下曰“庫平七錢三分”,曰“庫平三錢六分五釐”,曰“庫平一錢四分六釐”,曰“庫平七分三釐”,曰“庫 平三分六釐五”,(此品面背文筆致微異,寳字从“缶”,非出同時之寫樣付雕也。〕即俗所稱爲 “反板”者是。
旋以銀色既高,分量亦重,私燬藏匿,虧耗重而流通滯,改爲“七錢二分”,仍用原模鼓鑄,五種以次遞小。
作者: 地鑫泉 时间: 2012-1-10 22:46
尋悟錢文之非,不宜以英文置於“光緒元寳”之面,致俗呼“反版”,有干忌諱。乃用原文重行縮鐫,紀地紀重之英文與漢文互易。如圖。三變全圖一十五種,兹姑撮要列之以省製版之費。始廣爲鼓鑄,極力推行。至是而廣東銀元凡三變矣,厥功乃懋,於以知始作之艱且勞也。右録與喜敦廠購機鑄錢之始末全案,乃我國機鑄國幣之莫大典要。不辭繁冗,以補食貨志之未詳,倘亦爲治泉幣者所樂聞歟? 七月二十日。
(《泉幣》第十九、二十期,一九四三年七月、九月)
作者: 九加五 时间: 2012-1-12 22:14
考察中国铜圆的制造,从该篇入手,可以少走弯路,感谢鑫泉版主无私奉献!
作者: 地鑫泉 时间: 2012-1-12 22:30
本帖最后由 地鑫泉 于 2012-1-12 22:30 编辑
九加五 发表于 2012-1-12 22:14
考察中国铜圆的制造,从该篇入手,可以少走弯路,感谢鑫泉版主无私奉献!
应该做的,老师客气。感谢老师点化。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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